关于做好2018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社会事务办(局),市直各学校、市教科室:
根据《“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18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中小学学校专任教师以及教研机构教研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各地各校推荐人选的师德师风、德育工作、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科研、指导培养教师等方面条件(详见《“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
2、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长期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现任校级领导不得参评(中等及以下学校承担教学任务的副职除外)。
3、教研机构教研人员作为主持人申报的,其工作室成员中教学一线教师应不少于70%。
三、名额分配
按照学科兼顾、学段大体相当的要求,分配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及教研机构推荐名额分别为7个、7个、7个、3个(不再分配到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请各地各校各单位按照推荐名额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申报。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单位)申报。
2.学校评议推荐。学校(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成立评议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并签署评议推荐意见;推荐人选须在本校(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级教育部门;市直学校、市教科室推荐人选报送市教育局。
3.县级考核推荐。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单位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参评资格;成立考核推荐工作组,组织专家进行考核推荐,并签署考核推荐意见。县级推荐人选结果应在本地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局。
4.市级评审推荐。市教育局成立评审推荐委员会,对各地各校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评,按省厅分配推荐名额投票确定推荐人选结果,并在襄阳教育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到省教育厅参加评选。
五、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各校各单位要按照《“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重点审核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等方面情况,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对违反师德者,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2.坚持评审原则。各地各校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指标公开,考核方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校各单位要规范推荐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表一式5份(A4纸张印制,见附件2);
2.综合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A3纸张印制,见附件3);
3.申报汇总表1份(申报单位填写、A4纸张印制,见附件4);
以上材料交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电子邮箱:393501279@qq.com。
4.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须装订成册、内附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1)封面;
(2)目录(须标注页码);
(3)个人《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1);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8)教科研材料。限报主持人及前5名成员近5年在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及主持的省级以上课题。
相关奖励和教育科研成果计算时间至2018年8月31日止。
请各地各校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1513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亢锦,联系电话:3518702,17771105006。

附件:
1. 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推荐人选诚信承诺书
2. 湖北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3. 湖北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名师工作室综合情况一览表
4、湖北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襄阳市教育局
                              2018年7月31日

 

〔2018〕0039_关于做好2018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