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老师将本人在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获取的与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的各类证书复印件、《教师专业发展手册》、《教研活动记录本》、《学时登记申请表》交至教务处,以统计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5日。
说明:
①《学时登记表》在年级分管教学人员处领取并填写后,与印证材料一起,交到所在的年级组,再统一交至教务处。
②教师个人“学时编号”查询请见附件,不填编号者不予认定学时。
③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类别如下表所示:
项目类别 |
说明 | |
集中培训 |
官方文件复印件或学时通报 | |
非集中培训 |
校本培训 |
上交材料 |
《教师专业发展手册》(个人) |
原件(作为获取校本培训学时凭证) | |
《教研活动记录本》(备课组) |
原件(作为获取校本培训学时凭证) | |
教学奖励学时 |
上交材料 | |
学历进修 |
毕业证与学位证书复印件 | |
课题研究 |
结题证书复印件 | |
论文发表 |
期刊封面与目录、论文的复印件 | |
编教材 |
教材封面、出版时间页与作者页的复印件 | |
承担培训 |
相关聘书、主讲内容复印件 | |
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 |
证书复印件 | |
优质课、论文、教案获奖 |
证书复印件 | |
其它与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的荣誉 |
相关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
教务处
2017年9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