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6-2017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的通知

  请各位老师将本人在201691日至2017831日之间获取的与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的各类证书复印件、《教师专业发展手册》、《教研活动记录本》、《学时登记申请表》交至教务处,以统计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71015日。

说明:

①《学时登记表》在年级分管教学人员处领取并填写后,与印证材料一起,交到所在的年级组,再统一交至教务处。

②教师个人“学时编号”查询请见附件,不填编号者不予认定学时。

③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类别如下表所示:

项目类别

说明

集中培训

官方文件复印件或学时通报

非集中培训

校本培训

上交材料

《教师专业发展手册》(个人)

原件(作为获取校本培训学时凭证)

《教研活动记录本》(备课组)

原件(作为获取校本培训学时凭证)

教学奖励学时

上交材料

学历进修

毕业证与学位证书复印件

课题研究

结题证书复印件

论文发表

期刊封面与目录、论文的复印件

编教材

教材封面、出版时间页与作者页的复印件

承担培训

相关聘书、主讲内容复印件

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

证书复印件

优质课、论文、教案获奖

证书复印件

其它与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的荣誉

相关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教务处

                                      2017927

附件:

教师个人学时编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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